談談明清官員工作服上的繡花—補子
明清時期官服前胸和后背綴有用金線和彩絲繡制的各種禽獸圖案的方塊紋樣,這就是“補子”,又稱“官補”或“背胸”,簡稱“補”。不同等級官員的補子的圖案不同,而文官和武將的補子又不同。文官的補子的圖案用飛禽,武將的補子的圖案用猛獸。官服上的補子,是識別官員等級的一種標識。補子隨官職而存在,且受到朝廷的限制,不能大量制作。因此,有極高的工藝價值和歷史價值。如今,它已成了一種珍貴的文物藏品。
1368年,明太祖朱元璋建立了明朝,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在政治上進一步加強中央集權制,以鞏固其統治地位,并下詔書禁止穿胡服、姓胡姓、講胡語。服制仍沿襲唐、宋之制,變化不大,但在品官服飾上更加注重等級標志。在頒布官服制度中,不同等級從頭至腳都有所區別,使封建社會的等級觀念在服飾上的表現達到登峰造極的程度。
據《明會典》記載,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規定,補子圖案公、侯、駙馬、伯繡麒麟、白澤;文官繡禽,以示文明,其中,一品仙鶴,二品錦雞,三品孔雀,四品云雁,五品白鷴,六品鷺鷥,七品[插圖],八品黃鸝,九品鵪鶉,如圖19所示;武官繡獸,以示威猛,其中,一品、二品獅子,三品、四品虎豹,五品熊羆,六品、七品彪,八品犀牛,九品海馬;雜職繡練鵲;風憲官繡獬豸。從此,代表官位的補子制度正式出臺,并沿用到清朝滅亡。
明代的文武官員,在朝奏事及待班、謝恩以及每天升堂處理事務時,都要穿盤領式的袍服,即“工作服”。規定文官的袍服身長離地一寸,袖長過手,復回至肘。武官的袍服身長離地五寸,袖窿七寸,袖口僅出拳。公服的顏色和面料,一品至四品服色為緋色(紅色),五品至七品為青色,八品至九品以及未入流的雜職官均為綠色。
清朝承襲明朝補子制度,在外褂上加飾表示官職差別的補子。外褂的服式短于袍,長于馬褂,圓領,對襟,長袖,平袖口,以扣襟系結。為了便于行走、閑坐、請安,在補服的前后左右兩側縫自胯而下開長衩。與明代相比,清代補子仍是以鳥、獸作為圖案內容,但形狀有方、有圓,皇子、親王、貝勒、貝子等皇親可用圓形補子,其他品官只能用方形補子。補子的尺寸也相對較小,方補大約為30cm。補子左右前后成對,但前片一般是對開的,后片則一整片,主要原因是清代補服為外褂,形制是對襟的原因。色彩和紋樣大多為彩色,底色很深,有紺色、黑色及深紅色等。各種品級補子全都只綴繡單個鳥、獸,四周全部飾有花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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